开封市司法局十项措施推进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的开展
      为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扩大群众知晓率,让更多的弱势群体能享受法律援助阳光的机会,开封市司法局采取十项措施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
       一是由政府印发了《开封市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指南》。该《工作指南》规定了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的目标、范围、标准、任务。明确了市直有关单位、组织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职责、义务。为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了具体操作规程。
       二是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结合本地实际对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申请法律援助的、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的,列入法律援助范围。
     三是在全市十县(区)统一开通了123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规范了 “123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值班制度”,明确了值班人员的工作职责,保证更好的为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
       四是落实便民利民措施。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便利公民就近申请法律援助。除在妇联、残联、共青团、工会、各乡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外,挑选条件成熟的乡镇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工会等地方设立了法律援助受理点,直接为群众提供咨询、提供援助。同时开通“法律援助网”,通过网上申请法律援助,最大限度的方便老百姓的需要。
      五是简化法律援助程序,四类人员可以直接申请法律援助,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状况。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和《五保供养证》的居民;可证明是在养老院、孤儿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人员,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状况,可直接申请法律援助。
      六是为农民工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伤的法律援助案件,简化程序和手续,优先受理。在本市农民工相对集中的深圳、广州、东莞、中山等地与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建立起互动机制,为农民工维权工作架起了法律援助市际间协作的桥梁。
      七是合理利用律师资源,提高法律援助资源使用效率,将市直所属10家律师所按照与五区所处地理位置,本着方便工作和就近原则进行对口调配,保证每个区配有20多名社会律师。
      八是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评估机制,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制定《开封市法律援助案件督查评估办法》,成立了《开封市法律援助案件评估委员会》,不定期对援助案件进行检查、跟庭旁听、回访,将援助案件质量的评估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九是开展“孤儿法律援助救助工程”。与民政部门结合,对儿童村、社会福利院的“孤儿”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宣传。
      十是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开展“没有钱打官司,法律援助帮助你”主题宣传活动。在各行政村、各社区显著方位粉刷固定标语、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利用广播、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法律援助。
                    
                                                                             (责任编辑:曹静)
 
··200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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