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上午,由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发起,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联合举办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启动仪式暨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京东宾馆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名誉会长顾秀莲和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卢雍政出席会议并讲话。 顾秀莲指出,“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我们党的宗旨要求,贯彻落实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重大决策部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她强调,法律援助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其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状况决定了发展法律援助事业的任务很重,这就要求我们以更大的热情、更多的投入、更加有效的方法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实现又快又好的发展,以适应社会和人民群众的需要。“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既是解决经济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人才短缺的重要措施,也为有志于法律援助事业的同志们提供了参加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途径,是一项光荣而崇高的事业。希望法律援助志愿者们,通过致力于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为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展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业绩。 赵大程指出,组织开展“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我国法律援助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措施,是进一步提高律师队伍素质的创新举措。他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主办单位和相关组织实施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最大限度发挥好志愿者的积极作用,为推进中国特色法律援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贡献。他希望各位志愿者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情系人民,服务人民,满腔热情地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享受到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进步成果。 卢雍政指出,司法部和共青团中央发起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共青团组织围绕党政工作大局,加强部委间合作,发挥志愿服务的社会化动员优势,深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和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进一步引导、凝聚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我国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他表示,各级团组织将进一步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的合作,建立健全工作联络和信息交流制度,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继续完善和落实服务期满志愿者在西部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会长张秀夫介绍了“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情况。国家开发银行、大学生志愿者、律师志愿者、受援地法律援助机构代表分别作了发言。 出席会议的还有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副会长,司法部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的负责人,国家开发银行、国家电网、中国烟草总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司法局、浙江信达化纤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上海烟草集团北京卷烟厂等支持企业的代表。 据悉,“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旨在整合社会资源,通过行业互助和招募志愿者的形式,动员律师和法学院校应届毕业生到全国无律师县和中西部律师人才短缺的地、市、县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满足基层人民群众法律援助的需求,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时,开辟了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公益事业的新途径。2009年是“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第一年,共组织100名执业律师和法学院校应届毕业生,派遣到13个省(区、市)的70个无律师县和律师资源短缺的西部贫困县,从事法律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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