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3日上午,由市司法局发起,共青团开封市委员会、共青团河南大学委员会、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举办的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动员会在市司法局隆重召开。来至全市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热心法律援助事业的爱心人士,河南大学学生,新闻媒体记者等共计150余人参加了会议。市政协副书记王文娟、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应土出席会议并分别做重要讲话。团市委副书记柳波,河南大学团委副书记裴强分别宣读了《关于招募开封市法律援助志愿者意见》、《关于成立开封市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指导委员通知》。市律师协会会长陈宝玲,基层法律服务业协会会长王建忠做了表态发言。
王文娟同志指出,司法局和共青团开封市委员会发起的这次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围绕党政工作大局,加强部委间合作,发挥志愿服务的社会化动员优势,进一步引导、凝聚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我国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她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主办单位和相关组织实施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最大限度发挥好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她希望各位志愿者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情系人民,服务人民,满腔热情地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享受到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进步成果。
王应土同志指出,组织开展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我们党的宗旨要求,落实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重大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法律援助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其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状况决定了发展法律援助事业的任务很重,这就要求我们以更大的热情、更多的投入、更加有效的方法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实现又快又好的发展,以适应社会和人民群众的需要。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正是贯彻落实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决策部署的实际步骤。通过集合社会资源、调动法律人才力量共同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及时为贫困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有助于推动有关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的落实,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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